关于清明节放假调休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3/29
关于清明节放假调休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现就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周日)上班。 二、对于节日期间有工作任务的单位和部门,要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加班工作,不能因放假受到影响。 三、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四、放假期间,公司机关部室长离开淮南需向分管领导请假,手机始终保持畅通状态。 五、外埠单位根据生产经营工作需要,自行安排。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