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学习四川省特检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检验人员行为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9/17
关于转发学习四川省特检院《关于进 一步规范检验人员行为的通知》的通知 各部门、检测项目部: 近期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检验人员行为的通知》(川特院〔2015〕91号),中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网也重点转发了此通知。此通知精神符合当前的实际情况,应予借鉴学习,为此特转发给个部门、项目部,望组织学习。 安徽三兴检测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7日 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关于进一步规范检验人员行为的通知 川特院〔2015〕91号 各部、室、中心: 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检验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兑现我院“网上报检、电子付款、上门服务、快递报告、主动回访、技术服务、绿色通道、首问责任、限时办结、便捷高效”10项服务承诺,简化工作流程和环节,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只要企业有需要,我们就做到“5+2”、“白加黑”、一年365天全天候为企业服好务。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行为规范,请各部、室、中心遵照执行。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处罚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情节严重的,对聘用人员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将按程序办理。在编人员将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罚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顶格处理,先调离工作岗位待岗处理,情节严重者将按照党纪政纪进行处理;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检验人员行为规范 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2015年9月14日 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检验人员行为规范 一、坚决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杜绝吃、拿、卡、要。不违规收取检验费用,严禁以各种形式、各种理由收受企业任何礼金、红包,坚决不找任何借口收取检验误餐费、油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