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开展建设工程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管理
发布日期:2014/10/10
安徽省开展建设工程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管理 根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管理的通知》(建市〔2014〕161号)精神,安徽省开展建设工程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管理。 实名制人员范围 (一)企业负责人: 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二)各类注册执业人员: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 (三)现场专业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等。 (四)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人员。 (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岗位人员。 (六)不在上述范围内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从业人员。 实名制登记信息内容 (一)基本信息。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工作经历和业绩、个人证件照(近照)、个人签名等信息。 (二)人脸识别信息。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注册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本省实行广域网络考勤(IFA)的人员实行全面采集。 |